关于严格执行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证识别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0 14:36:10.0     发布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针对一些地方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研究决定严格执行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证识别制度,并对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系统进行升级。2019年1月1日起,凡参加继续教育的爆破作业人员应当在培训开始前持本人身份证在身份证阅读器上进行签到和人证识别。规则为开课前签到识别一次,下课后签到识别一次。如果是整天培训,上午上下课分别签到识别一次,下午上下课分别签到识别一次。一个学员只有四次成功签到才计当天学时,否则不计学时或者计半天学时。如果代持其他人的身份证签到和人证识别将被视为缺考勤,系统不计培训学时。

        请各培训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准备好签到和人证识别条件配备好身份证读卡器在签到的电脑上安装好摄像头,或者用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进行培训签到和人证识别。如有不到之处,请咨询技术服务支撑电话020-3229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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