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进一步规范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监管,龙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于12月29日下午在支队会议室召开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业主大会。市民爆协会专家,在岩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负责人,枪爆大队相关民警参加会议,会上,由枪爆大队大队长陈忠阳传达了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5〕973号)精神,分析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在新时期、新形式、新标准背景下的新要求。会议要求,各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涉爆人员管理要求及从严管控民爆物品十条规定,督促企业及时配齐爆破作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到月检查并签字备查。 与会人员共同学习《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及《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枪爆大队还针对业主们提出的“一项目一专职技术负责人”及“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等问题作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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